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六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溢鑫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岩脚镇老卜底村
占地面积:10038.81m2
项目投资:11952.11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尾水排放、再生水回用管网,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m3/d。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溢鑫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南环路兴业大厦9楼
联系人:付豪
电话:15086446267
电子邮箱:1263913484@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湘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云上村贵大南苑住宅小区13栋1单元5层3号
联系人:王巍瑾
联系电话:13688501940
电子邮箱:19732002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贵州溢鑫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0日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六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六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溢鑫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岩脚镇老卜底村
占地面积:10038.81m2
项目投资:11952.11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尾水排放、再生水回用管网,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m3/d。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溢鑫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南环路兴业大厦9楼
联系人:付豪
电话:15086446267
电子邮箱:1263913484@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湘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云上村贵大南苑住宅小区13栋1单元5层3号
联系人:王巍瑾
联系电话:13688501940
电子邮箱:19732002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贵州溢鑫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0日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